韩国推动医用大麻法规现代化改革,寻求国内监管生产

发布时间:2026-07-22  /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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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韩国现行法律,安全获取医用大麻的途径非常非常有限。患者只有在被确诊出符合治疗条件并获得官方批准的情况下才能获得合法进口的医用大麻产品。目前,一位议员正试图对韩国的医用大麻法律法规进行现代化改革,以允许国内生产,并进行其他一些修改。

据《韩国生物医学评论》在当地的报道, “一位在野党议员提出一项法案,拟将已被证实具有医疗功效的大麻衍生药物重新归类为精神药物,从而为这类药物的国内生产和供应铺平道路。”

在野党国民力量党(PPP)议员、国会气候、能源、环境和劳工委员会成员金亨东上周表示,他已为此目的提出了对韩国《麻醉品管制法》的修正案。”

该媒体还报道称:“该法案将把用于治疗目的的大麻衍生物质,包括大麻二酚(CBD),归类为精神药物。这项修正案将为在韩国生产和获得含有此类成分的药品的上市许可奠定法律基础。该提案还包含设立和运营“医用大麻原料管理中心”的条款以确保医用大麻成分的稳定供应和有效监管。根据该计划,政府将监管从原料种植和提取到成品药生产的整个过程,以确保稳定供应并最大限度地减少滥用风险。”

根据现行法律,医用大麻产品仅限于通过“韩国孤儿药与必需药物中心”安排进口,供癫痫等特定病症患者进行个人治疗使用。因此,供应高度依赖海外制造商,这引发了国内关于高昂成本和供应不稳定的担忧。

为此,金议员强调,拟议的修正案将扩大罕见病及难治性疾病患者的治疗选择,同时为韩国医用大麻产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金议员表示:“该修正案不仅是一项改善罕见病及难治性疾病患者治疗获取途径的民生法案,更是一项有助于将安东打造为全球生物产业中心并振兴地区经济的立法。我将竭尽全力推动其尽快获批,以便通过大麻衍生药物的本土生产稳定供应链,使安东的大麻产业在全球市场占据主导地位。”

如果该提案最终获得批准并成为法律,与加拿大和德国等许多其他国家相比,韩国的医用大麻模式仍然会受到诸多限制。然而,这项新近提出的措施仍然比韩国现行的模式有所改进。

大约一年前,韩国圆光大学药学院的研究人员对大麻花进行了化学成分研究,并分离出了此前未知的活性成分。该团队的研究成果发表在学术期刊《制药》上,这些成果为大麻素的后续研究提供了宝贵的科学数据。

研究人员表示:“从大麻(C. sativa)花中分离得到11种化合物,其中包括两种新化合物:大麻素cannabielsoxa和13,2-羟基脱镁叶绿酸c乙酯,以及六种已知的活性大麻素。此外,还首次从该植物中分离得到氯类化合物:焦脱镁叶绿酸A、13,2-羟基脱镁叶绿酸b乙酯和橐吾叶绿素A。研究结果表明,活性大麻素化合物对神经母细胞瘤细胞的抑制作用强于氯类化合物。”

经母细胞瘤是儿童最常见的实体瘤,也是婴儿出生第一年最常见的恶性肿瘤。重症患儿的死亡率仍然很高,且当前的治疗选择有限。这两种新化合物的分离和鉴定令人振奋,并为研究人员提供了未来研究中可以重点关注的大麻植物新成分。人们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更深入地了解这些新化合物,以及如何利用它们的特性造福人类。

研究人员总结道:“对化合物生物活性的评估结果表明,这些新发现的活性大麻素可被视为具有抗神经母细胞瘤作用的潜在化合物,而分子对接分析也证实了这一点。研究结果还表明,这些化合物具有开发成抗神经母细胞瘤药物产品的应用潜力。”

同时,研究人员也建议开展进一步的体内和临床研究,以验证大麻素和氯类衍生物在体外和体内神经母细胞瘤模型中的抗肿瘤机制和治疗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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