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9%和0.00025%,欧盟正式发布CBD化妆品含量最终意见

发布时间:2026-06-25  /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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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了关于大麻二酚(CBD)的最终意见,认为只要符合特定浓度和严格的纯度标准,CBD即可安全用于皮肤或口腔化妆品。也就是说,产品成分中纯CBD的含量不得超过0.19%(1900ppm),THC含量不得超过0.00025%(2.5ppm)。

与此同时,该文件指出,考虑到CBD分子的皮肤吸收率较低,对于大多数产品类别而言,浓度高达1%的 CBD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风险。该意见将作为未来法规的基础,重点关注防止全身性影响和避免含有精神活性污染物。

近期,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针对《关于化妆品中使用的大麻二酚 (CBD) (CAS/EC 编号:13956-29-1/689-176-3) 的科学建议》的最终意见做出了更新,并正式发布。

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隶属于欧盟科学委员会,是其两大科学专业委员会之一,旨在为欧盟提供可靠的科学建议,并使其关注新出现的问题。SCCS主要是针对非食品消费品(如化妆品及其成分、玩具、纺织品、服装、个人护理和家居用品)和服务(如纹身、人工日光浴)的健康和安全风险(化学、生物、机械和其他物理风险)提供意见。

这份备受瞩目而又极具争议的《关于在化妆品中使用大麻二酚(CBD)的意见》的文件指出:根据现有有限数据,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 (SCCS)认为,在皮肤化妆品和口服化妆品中,无论单独使用还是与其他成分组合使用,浓度不超过0.19%的CBD均为安全。对于大多数产品类别而言,浓度不超过1%的 CBD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风险。

本次评估范围不包括任何可吸入式产品,这意味着CBD仍被排除在喷雾剂、气雾剂或挥发性粉末等制剂产品之外。

为了得出这些数值,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制定了保守的安全参数,并指出:“SCCS认为,在本次评估中,CBD的皮肤吸收率为10%是合适的”,而对于口服方式,“SCCS认为口服的生物利用度为25%。”

总而言之,该委员会得出的结论是,在面霜和润肤露等产品中部分添加CBD是安全的。该文件指出: “在健康受试者中进行的斑贴试验中,CBD浓度为0.1%至10%时,未观察到刺激或致敏反应。然而,与阴性对照组相比,含有汉麻籽油的产品在48小时后出现了轻微的光毒性。”该意见引用了Labib等人于2023年开展的一项针对54名受试者的CBD贴片安全性验证性临床试验的资料。

同时,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表示,欢迎提交新的研究和数据,以证明CBD的安全性。

该意见是在2025年11月19日至2026年1月21日期间开展公众意见征询之后发布的。在评议期结束后,SCCS对收集和提交的CBD毒性数据进行了广泛分析。然而,委员会承认,由于在公众咨询期间行业提供的数据有限,导致该评估存在一些局限性。 

“响应此次征集的受访者数量有限,且提供的相关信息也有限。因此,提交给委员会的这份科学意见仅基于当时所收到的有限数据/信息,以及SCCS当时掌握的其他信息。”该机构表示,“如果相关生产商提交新的、可靠的科学证据,则可能会重新评估推荐值。本科学意见并未排斥相关方提交文件,以证明在其化妆品中使用CBD的安全性。”

THC毒性和CBD纯度是关键问题

委员会提出的最大担忧之一是杂质的存在,特别是THC。SCCS强调,产品所使用的CBD必须具有高纯度,且不含明显的受管制物质痕迹,以确保最终产品不会对消费者产生不良的精神活性作用。该文件指出,“SCCS认为,在皮肤和口服化妆品中,无论单独使用还是与其他产品混合使用,THC杂质的最高浓度只要不超过0.00025%都是安全的。”

然而,该报告援引世界卫生组织的立场指出,“CBD的毒性相对较低”,同时强调“其所有潜在影响尚未得到充分研究”。关于动物研究,该报告指出,“动物急性口服毒性研究表明,CBD的LD50值较高,表明其急性毒性较低。”

说明:LD50(半数致死剂量)是指某种物质导致50%受试动物(通常为小鼠)死亡的剂量。LD50值通常用以衡量物质的毒性:LD50值越低,其毒性越大;LD50值越高,其毒性越小。

报告指出,肝脏被认为是高剂量下受影响的主要器官,并指出“根据对大鼠进行的90天重复口服毒性研究,科学委员会基于其肝脏毒性(肝细胞胞质空泡化)确定了CBD的无可见不良反应剂量(NOAEL)为25 mg/kg(体重)/天。”

与此同时,关于CBD类药物的使用,该报告强调,“由于CBD存在肝细胞损伤的风险,对服用CBD癫痫药物Epidyolex治疗的患者进行的监测主要侧重于肝功能上。

市场影响和欧洲协作 

因此,该指导意见为化妆品生产商在更稳定的法律框架内运营提供了必要的指导方针、技术和科学依据。一旦这些标准得以确立,欧盟即可着手修订2009年11月30日欧盟委员会颁布的化妆品第1223/2009号条例(EC),以期在欧盟层面协调相关规则,从而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允许生产含有CBD成分的化妆品。

接下来,市场通常会获得一个较长的过渡期(历史上大约为4年),以便在配方和技术文件方面进行调整,之后才会开始进行正式的产品检查。

然而,考虑到新规定的CBD最大含量,如果没有新的申请证明提高最大安全含量的合理性。那么,最终可能会限制天然化妆品和健康领域中这一增长最快的细分市场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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