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处人员表示,联邦政府将如何执行明年生效的禁止汉麻THC产品的新法律“尚不明确”,这引发了人们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和缉毒局(DEA)可能缺乏资源的担忧。
上个月底,唐纳德·特朗普总统签署了拨款法案,其中包含实际上“重新实施”汉麻刑事化的措辞。上周三,国会研究服务处(CRS)发表了一篇关于这一政策变化的分析文章。
研究人员表示:“虽然汉麻定义的改变似乎会改变目前市场上大多数汉麻产品的法律地位,但联邦执法部门在新定义生效后是否以及如何执行新的禁令仍不明确。”围绕汉麻的部分不确定性与联邦政府对大麻的态度息息相关。虽然绝大多数州已经以某种形式将大麻合法化,但根据联邦《受控物质法案》(CSA),大麻在联邦层面仍属于一级管制药物,尚未合法。
“就大麻而言,联邦政府的回应主要是允许各州自行制定大麻法律,尽管州级监管活动可能违反联邦《受控物质法案》。”国会研究服务处表示,“如果致幻性汉麻产品在法律地位改变后继续在市场上销售,它们就可能面临与大麻相同的刑事和附带法律问题。”但国会研究服务处也强调,FDA是否会“寻求其他途径将这些汉麻产品从市场上移除”,目前“还有待观察”。
分析指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和缉毒局(DEA)“可能缺乏足够资源来广泛执行禁止市场上销售致幻汉麻产品的法律”,并补充说,国会议员也可能会“选择对联邦执法重点进行监督,以监控各州监管的大麻活动”。此外,FDA和DEA“可能会与司法部协调,拥有一系列民事和刑事补救措施,可用于全力控制这些活动”。
2018年,特朗普在其第一任期内签署了《农业法案》,该法案使汉麻在联邦层面合法化。当时的参议院多数党领袖、肯塔基州共和党人米奇·麦康奈尔带头推动并终止了汉麻的刑事定罪。但这位参议员坚称,这项政策的改变并非旨在允许销售含有四氢大麻酚(THC)的消费品,因此他决心堵上他所谓的法律“漏洞”。
与此同时,肯塔基州共和党参议员兰德·保罗试图从特朗普上个月签署的支出法案中删除相关汉麻禁令条款,但大多数议员投票搁置了他的修正案。
当前,汉麻行业利益相关者、倡导者和立法者都在强调事态的紧迫性。虽然汉麻禁令要到颁布一年后才会生效,但这实际上留给国会改变主意或为即将被封杀的汉麻THC产品制定替代监管框架的时间已非常有限。
保罗议员上个月曾表示,他将很快提交一份法案,以保护汉麻产业免受即将到来的禁令的影响。他还公开指责酒精和大麻利益集团“联手”游说来支持这项禁令政策的改变,以限制人们获取这种常用于治疗的植物及其衍生物。保罗称,即将出台的立法将使州政府对大麻素产品的监管政策“凌驾于联邦法律之上”。
在辩论的另一端,帮助确保汉麻THC重新被定为犯罪的马里兰州共和党众议员安迪·哈里斯上个月表示,他不担心有人试图削弱已颁布的法律,并对有关政策变化可能造成的后果的论点不屑一顾,称其为“一个因向儿童出售麻醉品而可能损失数十亿美元的行业所散布的绝望谎言”。
事实上,即将出台的汉麻重新定为犯罪的法律引起了广泛的抗议,包括大麻患者的父母、兽医以及像乔·罗根这样的有影响力人士的批评。
针对汉麻禁令,南卡罗来纳州共和党众议员南希·梅斯提出一项法案,旨在删除拨款法案中存在争议的条款。但一些利益相关者担心这种做法可能会适得其反,他们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看到两党共同提出的法案,为含致幻成分的汉麻产品提供强有力的监管模式,以此作为全面禁令之外的可行替代方案。
与此同时,共和党政治活动家罗杰·斯通上个月表示,特朗普实际上是在共和党议员“逼迫”下签署了包含汉麻THC禁令条款的联邦支出法案。但是,白宫发言人却在法案签署前表示,特朗普明确支持禁令条款。
肯塔基州民主党州长上个月表示,汉麻产业是联邦经济中“重要”的一部分,应该在州一级进行监管,而不是像国会正在做的那样,在联邦层面予以全面禁止。
此外,美国退伍军人组织警告国会领导人,新批准的全面禁止食用型汉麻产品的禁令可能会无意中“关闭”关键研究的大门。
虽然许多汉麻产业的利益相关者表示,这项禁令实际上会摧毁整个行业——甚至包括人们出于医疗原因使用的非致幻性CBD产品,但是人们仍然抱有一丝希望,希望能在明年这个时候禁令生效之前与立法者达成妥协协议。
马里兰州民主党参议员克里斯·范霍伦等立法者也表示,这一窗口期可能会推进立法,为可食用汉麻产品创建替代监管模式提供机会。
自2018年以来,如果大麻产品中的Delta-9 THC含量(以干重计)低于0.3%,则被视为合法汉麻。新法案明确规定,自颁布之日起一年内,该权重将适用于总四氢大麻酚(THC)含量,包括Delta-8 THC和其他异构体。它还将包括“任何其他对人类或动物具有与四氢大麻酚类似作用(或被宣传具有类似作用)的大麻素(需由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认定)”。
新的合法汉麻定义还将禁止“任何以最终产品形式销售或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供个人或家庭使用的中间汉麻衍生大麻素产品”,以及含有在大麻植物外合成或制造的大麻素或大麻植物无法自然产生的大麻素的产品。在合法汉麻产品中,每份产品容器的总THC含量或其他具有类似效果的大麻素含量将被限制在0.4毫克以内。
在法案生效后90天内,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和其他机构需要公布以下清单:“FDA已知能够从大麻植物(Cannabis sativa L.)中自然产生的全部大麻素(依据同行评审文献所述)”、“FDA已知在植物中自然存在的全部四氢大麻酚类大麻素”以及“所有其他已知与四氢大麻酚类大麻素具有相似作用或被宣传具有相似作用的大麻素”。
该措辞与之前众议院和参议院拨款委员会通过的立法中的条款略有不同,这些条款将禁止含有任何“可量化”的THC的产品,具体含量由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和农业部长共同确定。